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陈思思 王岚)记者从河北省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新闻发布会获悉,《河北省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于近日印发实施。《实施方案》中关于组织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出四点要求。
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陈思思 摄
高位推进,明晰组建模式
提出县(市、区)党委、政府是医共体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要组建由党政主要负责人至少一人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的医共体管理委员会。
外部治理,增强部门政策协同
强调原渠道安排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补助资金,集中拨付牵头医院专项账户,由医共体根据资金性质与用途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一发放。
内部运行,明确经营管理权限
明确医共体实行理事会治理结构或牵头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依法依规行使医共体内部人事管理、医疗业务发展、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等经营管理自主权。
医防融合,创新完善服务模式
明确医共体要履行公共卫生主体责任,提升重大疫情和疾病防控能力。强调医共体要强化健康促进服务,结合健康河北行动和健康乡村建设,积极组建健康管理与服务团队,建立慢性病县、乡、村三级管理模式,提出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开展签约服务,组建由疾控、中医、妇幼专业人员和县级专科医生参加的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一站式”全专科联动、中西医结合、医防融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