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政府网“回应关切”栏目上有网友留言建议“加强基层医院建设和财政投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此进行了答复。
该网友反映,"建议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设备硬件投入和人才培养,可以以社区医院和区域医疗次中心为依托,把基层医院发展壮大到二级或以上级别的医院。现在的患者认庙门不认医生,一名实习医生在三甲医院,病人也会认为是专家,而一名真正的专家在卫生服务中心,病人也会认为是只能看点小毛病的医生。同时希望加强财政投入切实提高基层医生的待遇,现在医生真的很苦很累,每个月挣得收入要减去人员成本、设备折旧、物资耗材、房租水电费、人员管理费后没有多少钱的收入,这也是基层留不住人才的主要原因。基层医疗机构就是卫生系统的毛细血管,毛细血管不通畅最终是整个系统出问题。"
对此,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称,2023年2月23日,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落实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主体责任,政府办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地方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
2020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先后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以及《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提出根据乡村形态变化,在常住人口较多、区域面积较大、县级医院服务覆盖能力不足的县,选建1-2个中心乡镇卫生院,重点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使其基本达到县级医院服务水平,满足偏远乡镇群众看病就医需求。